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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無法笑 於 2008-8-30 03:00 PM 發表 無聊偷别人分的偷雞摸狗者枉作小人!
原帖由 大法官 於 2008-8-30 05:06 PM 發表 該加則加!該減則減!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難道這個也不懂!要不要從新會員做起!
原帖由 大法官 於 2008-8-31 12:51 AM 發表 此人應是無所事事的隱閉老年, 從日到黑都要看住分數。
原帖由 無法笑 於 2008-8-30 03:02 PM 發表 作日四星級會員! 今日貴賓級會員!
原帖由 A10 於 2008-9-1 12:52 AM 發表 樓主請繼續,看見憤青抓狂,發瘋是本人平生一大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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