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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1-6 19: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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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白宮的“政研室” 美國總統許多重要的決策和規劃,來自於在白宮設立的若干重要的政策研究機構,如國家安全委員會、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管理和預算辦公室、國家藥品控制辦公室、政策研究辦公室、科學和技術政策辦公室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等。
國家安全委員會(The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是根據《1947年國家安全法》(the 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1947)成立的,設在總統行政辦公室。目前這屆委員會,主席由布希總統擔任,其他法定成員包括副總統切尼、國務卿鮑威爾和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亨利•謝爾敦將軍(Gen. Henry H. Shelton)擔任委員會的軍事顧問,中央情報局局長喬治•特內特(George J. Tenet)擔任情報顧問。白宮辦公廳主任卡德(Andrew H. Card, Jr.)、財政部長奧尼爾、總統安全事務顧問賴斯(Condoleezza Rice)、、總統經濟政策助理拉裏•林德塞(Larry Lindsay)也都是委員會常任委員,通常都被邀請參加會議。其他官員被邀請參加相關的會議。 國家安全委員會幫助總統制定有關國家安全的國內外軍事、情報和經濟政策。
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Council of Economic Advisers):主要任務是負責研究、分析國內各部門和國際經濟問題,評估聯邦政府的各項經濟政策,準備每年的《總統經濟報告》, 在國家經濟發展方面向總統提出政策建議。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是根據《1946年就業法案》(the Employment Act of 1946) 成立的,最初隸屬于總統辦公室,1953年根據美國政府的“機構重組計畫”成為獨立的政策研究機構。委員會由3名成員組成,均須經參議院的建議和審查,並由總統任命。現任主席為羅伯特•胡巴爾德(Robert G. Hubbard)。 根據《2002年總統經濟報告》,除3位委員外,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還任用了30多名學有所長的經濟學家和統計學家。
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的前身是“預算局”,成立於1939年。辦公室編制20人,現任主任米切爾•丹尼爾斯(Mitchell Daniels, Jr.),設有兩名 副主任以及負責預算、立法、行政、經濟政策、能源(自然資源、科學)、國家安全和外交等事務的多名主任助理。 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通過審查各行政部門的組織結構和管理程式,協助總統維持一個有效的政府;制定有效的協調機制,協助總統,加強政府各機構之間的合作;幫助總統準備預算和制定政府的財政計畫;審查和控制政府的預算,幫助總統制定改革政策,尤其是及時向總統報告政府的財政負擔。
政策研究辦公室(Office of Policy Development)由國內政策委員會和國家經濟委員會組成,它們都負責向總統提供建議,幫助總統制定、協調和執行國內經濟政策,同時也在其他的政策方面向總統提供建議。國內政策委員會(The Domestic Policy Council )成立於1993年8月16日,主要負責審查總統國內經濟政策的研究和執行情況,協調聯邦政府各機構間的合作。國家經濟委員會(National Economic Council)成立於1993年1月25日,主要負責協調總統經濟政策的制定,向總統提供經濟政策建議。委員會還負責保證經濟政策決策的實施。國家經濟委員會主席由總統經濟政策助理拉裏•林德塞擔任。
環境品質委員會(The Council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 --CEQ)是根據《1969年國家環境政策法案》(the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 of 1969--NEPA)成立的。設在總統行政辦公室。根據《1970年環境品質改善法案》( The Environmental Quality Improvement Act of 1970 ),專門成立了“環境品質辦公室”(OEQ),向委員會提供專業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支持。委員會主席同時也擔任辦公室主任,由總統任命。根據法律的要求,委員會負責評估、協調聯邦政府的行動,向總統提供有關國內和國際環境政策方面的建議,為總統準備向國會提交的年度環境品質報告。此外,委員會還負責審查聯邦政府各機構和部位執行有關國家環境政策的各法案的情況。
國家藥品控制政策辦公室(Office of National Drug Control Policy)是根據《1988年國家反毒品法案》( the National Narcotics Leadership Act of 1988)成立的。辦公室編制14人,目前的實際成員有8人。辦公室負責制定國家毒品控制的政策、目標、優先次序和實施手段,每年的年度報告,提出反毒品戰略和國家反毒品的預算報告。在組織、管理、預算等涉及反毒品活動的各個方面,向總統提出建議。同時,也負責審查政府各機構履行反毒品戰略的執行情況。
科學和技術政策辦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是 根據《1976年國家科學和技術政策、組織和優先次序法案》( the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Organization, and Priorities Act of 1976)成立的,設在總統行政辦公室。科學和技術政策辦公室負責為總統提供科學、工程和技術分析報告,以及有關重要的政策、計畫和聯邦政府的各種項目。 從科學方面,對各個領域的問題,包括經濟、國家安全、醫療、對外關係和環境等問題,向總統提供建議。對於聯邦政府在科學和技術方面的工作努力的規模、品質和有效性,進行評估。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是根據1963年1月15日總統11075號行政命令創立的,原名是“貿易談判特別代表辦公室”。根據《1974年貿易法案》( The Trade Act of 1974 ),成為總統行政辦公室的一個機構,負責處理貿易協定,制定和實施貿易政策。經《1988年綜合貿易和競爭力法案》(The 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of 1988 )授權,貿易代表被賦予了諸多新的權力,包括執行“301條款”。美國貿易代表相當於大使,直接對總統負責,全權負責處理有關美國在世界貿易組織中的一切活動,包括討論、召集會議和談判,以及在OECD內涉及貿易和商品問題的事務,在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和其他多邊機構中涉及的貿易問題和其他多邊和雙邊的貿易談判。現任美國貿易代表羅伯特•佐立克(Robert Zoellick),另設有副代表四人,三位在華盛頓,一位駐在日內瓦。其他成員包括:紡織品談判首席代表、特別貿易談判代表、負責農業、亞太地區、中國、國會事務、環境和自然資源、歐洲和地中海、日本、監督和履行、北美事務、政策協調、媒體、WTO和多邊事務、西半球事務的多名貿易代表助理。
美國貿易代表也是美國進出口銀行( the Export-Import Bank)和海外投資公司( the Overseas Private Investment Corporation)的董事會成員,是國際貨幣和金融政策的國家諮詢委員會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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