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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應及時制定反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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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14 11:16: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專家:應及時制定反恐法

中亞恐怖主義研究知名學者、新疆社會科學院中亞研究所所長潘志平今日在此間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中國沒有反恐法,在「七.五」事件中,幕後策劃、煽動者可能逃脫法律的嚴懲。

潘志平指出,在事件中直接從事打砸搶燒殺的犯罪嫌疑人將會依法受到嚴懲。但是,由於中國目前尚無反恐法,在幕後策劃、煽動這個暴力恐怖事件,未直接參與打砸搶燒殺犯罪行為的暴力分裂分子可能會逃脫法律的嚴懲。

潘志平說,截至目前,中國關於恐怖主義的適用法律是刑法的一二○條和一二一條。

刑法一二○條規定:組織、領導恐怖活動組織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一二一條規定:資助恐怖活動組織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潘志平說,根據刑法的規定,在此次事件中,最關鍵的策劃,並利用網絡造謠、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上街,製造騷亂的三股勢力分子沒有嚴懲的法律規定。

潘志平說:「二○○三年十二月,公安部公布了第一批『東突』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名單,公布了幾條對恐怖組織的認定的標準,但從法律角度看,這僅僅是執法機關自己的認定,而不是立法機關通過立法方式確定下來,其效果和單位通知無異。」

近年來,恐怖主義在世界各地愈演愈烈,成為各國共同關注的話題,許多國家紛紛立法,以加大對恐怖犯罪行為的懲處。美、法、澳洲、日本、英國等均通過了專門的反恐法,宣揚恐怖主義思想、在幕後鼓動恐怖行徑的行為都將被嚴懲。

潘志平指出,近年來,「東突」等恐怖分裂勢力已成為中國大患,國家應及時制定專門反恐法,使從事恐怖分裂活動的各個環節的恐怖分裂分子都能依法嚴懲。
 樓主| 發表於 2009-7-14 11:28:39 | 顯示全部樓層

代糞青一族对上述專家意見的标准回應:

代糞青一族对上述專家意見的标准回應:

为独裁鼓吹,替专制抬轿.

先代作了标准回應,可省去糞青一族絞盡腦汁大作文章,这不就叫做一言堂,正反通吃嗎!
發表於 2009-8-1 07:06:05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2009-8-2 13:58:5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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