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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接收举报单位:上海市公安局
举报内容:长期以来,上海18个区县频繁出现交通执法人员和社会不良人士相勾结,用"钓鱼执法"的方式陷害私家车主,诈骗公民合法财产,10月24日上海浦东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0.14孙中界断指事件"作出调查结论,整个事件由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与"钓钩人员"相互勾结,栽赃陷害孙中界并扣留车辆.同日,上海闵行区建交委也承认在"张晖涉嫌非法运营案件"存在非法取证手段"即"钓鱼式"栽赃陷害执法.
孙中界和张晖被栽赃陷害仅仅揭露了冰山一角,据保守估计在上海每年被"钓鱼式执法"所栽赃陷害的车辆有数千辆.自上海钓鱼执法被媒体揭露后,XXX每天都收到上海大量车主的来信和廢話,反映自己被钓鱼执法的情况,目前.XXX及助手正在做这方面的统计和调查工作.
在上海,黑幕重重的钓鱼执法已形成一个庞大的产业链,巨额的罚款金额撑起了一个畸形的执法平台,一些交通执法人员和社会不良人士在暴利的刺激下,丧尽天良,组成犯罪团伙,用栽赃执法的方式陷害合法公民于非法的处境,并非法掠夺公民的合法财产,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暴力对车主进行人身攻击,非法拘禁,野蛮搜身,严重践踏侵犯公民的宪法权利.仅闵行区一年就处罚所谓的"非法运营"黑车就达2500辆,罚没款数千万,从2009年1月9月,而全市18个区县共查处黑车1万六千辆,处罚金额近2亿元.这其中,又有多少人是被钓鱼执法?有多少个"孙中界和张晖"?
其实,认定倒钩事实并不困难,只需通过查找 18个市区的交通执法执法案卷,认定案件的举报人或者领取奖金的人有多次举报、领奖纪录,就可证明这属于‘倒钩’。孙中界和张晖事件最后的调查和认定,就是通过这一点。”XXX认为,根据刑法第266条,数量众多的“钩子”与上海各区交通执法人员相互勾结,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栽赃陷害大量车主,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十分严重,已涉嫌诈骗罪。上海市公安局应当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并对近年来上海市18个区县的查获非法运营车辆的所有案件重新核查,同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让曾经被钓鱼执法的受害车主向调查组报名登记,重点核查.
XXX认为该组织结构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致使某一区域或者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遭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别严重破坏。
XXX说: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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