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 Wan 陳雲回應:港英只會動用武力或政治技術,卻不會胡亂動用刑法來控告示威者,以免傷及法治基礎,令香港全體受害(包括資產階級)。港英是投鼠忌器,特區政府是玉石俱焚。港英當年用的所謂「刑法」,是非法集會之類,外界一看便知道是政治檢控或政治迫害,也不以刑法視之。近年,特區政府用的刑法罪名是「襲警」,不明內情的人,一看便以為是示威者毆打警察。以此觀之,同樣是用刑法(警察也毆打示威者),港英是留有分寸的,起碼不會污蔑示威者,留一條生路,示威者以後還可以在上流社會立足,我們今日也看見很多這些例子。假若保釣青年當日被控告襲警,今日還可以做銀行大班之類嗎?
我一向不回應自己的貼文,以免妨礙交談自由和樂趣,然則,由於此文的篇幅不夠長,只能用今昔對照的方法,諸位猛挖老殖民政府的劣績,固然可喜(我也是反殖的),然則言談對現今政府更為陰險的惡政失去焦點,則是可悲矣。 1月26日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