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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森林虎 於 2008-6-12 05:55 PM 發表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非法得來的財富,遲早被合法地收回。
原帖由 linzhish 於 2008-6-12 05:11 PM 發表 2006年4月初,国务院研究室、中纪委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完成了《全国地方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薪酬和家庭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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