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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两黨蓄意推動的所謂「五區公投運動」,公然挑戰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07年的決定,即今次的政改諮詢只處理2012年的兩個選舉產生辦法的修改,以後的普選安排要在落實普選前適當的時間才討論。
港府亦已多次明確声明,若有立法会議員辭職,只会依法進行補選,絕對不會將補選視作公社两黨所謂的变相公投。港府更言明補選要耗費一億五千萬元公帑,實在是没有必要及浪費納稅人金錢之舉。
雖然所謂的「五區公投運動」得不到主流民意,港府及中央政府的讚同及認可,可是公社两黨却一意孤行。
社民連的黃毓民更聲稱,已向立法會秘書處口頭要求,5名將會辭職的「公社」議員,將於本月27日的立法會大會上各作15分鐘發言後將宣布辭職。
公社两黨所持的理由是所謂的「五區公投運動」雖然遣反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07年的決定,可是却没有違反香港的法律。
如此强詞奪理的言論不但侮辱了香港市民的智慧,侮辱了立法會作為香港最高立法機構的尊嚴,更侮辱了要辭職的議負对市民的承諾,將選舉當成兒戲及玩耍的遊樂场,要進便進,要出便出,浪費公帑及人力資源。
要對付此輩蛮不講理的行徑,一定不能夠放縱姑息其倒行逆施的行為。既然他們視作有持無恐的依據便是所謂的「五區公投運動」没有違反香港的法律,便該立即修訂現行的選舉條例,使之成為法律以供所有議員遵守。
此提案 合情,合理及合法,一定会獲得廣大市民的支持而通過。動議如下:
修訂現行的立會選舉法例規定議員在無足夠理由之下自動辭職,不可以在五年之內再參選, 更不可以出選補替其因自己無理辭職而留下的遺缺。
此提案一旦通过,相信公社两黨當會三思而後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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