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者 發表於 2011-7-12 04: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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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寸走晒 jc2011 發表於 2011-7-13 11:07 PM
為什麼要用其他人來証明自己的存在?喜歡寫的便寫,只喜歡看的便看,不喜歡看的便不看,簡單! piggy3616 發表於 2011-7-14 12:40 AM
為什麼要用其他人來証明自己的存在?喜歡寫的便寫,只喜歡看的便看,不喜歡看的便不看,簡單! piggy3616 發表於 14-7-2011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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