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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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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1-6 19:37: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奧巴馬勝出,首要任務並非解決金融海嘯的爛攤子,而是先組織班底,安排人手接管由共和黨小布的交替,以下落黎去睇睇美國政府架構,及更進一下新任命人選對新政府或國策上是否出現重大"轉變" 即所謂的 "Change"
 樓主| 發表於 2008-11-6 19:38:29 | 顯示全部樓層
美國總統只是經選舉產生出來的50萬個職位之一。美國政府的機構設置框架,源於美國聯邦憲法。聯邦憲法是美國政府的基本檔和美國最高法律,其主要內容是建立聯邦制的國家,各州擁有較大的自主權,包括立法權。它制定了國家制度、政府體制和國家的運行原則,闡明全國政府三個部門——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權分立,各自行使特定的職責,同時相互制約。

(一)立法機關(美國國會)

根據聯邦憲法第一條,聯邦政府的所有立法權力被賦予由兩院(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的國會。兩院的議員都由各州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參議院由每州出兩名參議員組成,共100人。參議員任期六年,每逢雙數年便舉行選舉,改選參議員的三分之一。參議院主席由副總統擔任,但除了在表決相持不下時,副總統並是沒有表決權。眾議院由各州按人口比例分配名額選出,共435名眾議員。眾議員任期兩年,期滿全部改選。眾議院選出自己的會議主持者眾議院議長。美國國會每隔兩年舉行一次中期選舉,也就是說,眾議院中全部435個席位都要改選,參議院要改選其中的1/3。一般說來,在職總統所在的党總要在中期選舉中失去一些席位。

美國國會根據立法的實際需要,以及不同時期的國會和機構改革法,逐步形成了今天的參議院和眾議院委員會制度,這些委員會是國會審議各種立法議案的核心,擁有很大的權力。凡是提交國會的議案,首先要經過委員會的審議或修正,通過後,才能分別提交參議院或眾議院全院大會討論。

當參議院或眾議院的全院大會對某一議案討論完畢後,議員們對該議案進行投票。任何一院通過的議案都要提交另一院審議,如果法案被第二院修正,則由兩院部分議員組成的協商委員會協商解決。法案一旦在兩院通過,須送交總統簽署後才能成為法律。如果總統否決,則可在兩院三分之二多數批准的情況下使法案成為法律。

參議院共有20多個常設委員會和特別委員會,其中包括:規則和行政委員會;撥款委員會;農業、營養和林業委員會;軍事委員會;銀行、住房和城市事務委員會;預算委員會;商務、科學和運輸委員會;能源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環境和公共工程委員會;財政委員會;對外關係委員會;政府事務委員會;司法委員會;勞工和人力資源委員會;道德標準特別委員會;印第安人事務委員會;情報委員會;小企業委員會、老年人特別委員會和退伍軍人事務委員會等等。眾議院也有20多個常設委員會和特別委員會,分其中包括:政府改革和監督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撥款委員會;國家安全委員會;銀行和財政機構委員會;預算委員會;經濟和教育機會委員會;商務委員會;國際關係委員會;眾院監督委員會;司法委員會;資源委員會;運輸和基礎設施委員會;程式委員會;科學委員會;情報特別委員會;小企業委員會;退伍軍人事務委員會;官員行動準則委員會和籌款委員會等。此外,參議院和眾議院還設有4個聯合委員會,分別為經濟委員會、圖書館委員會、印刷委員會和賦稅委員會。

美國國會設置的其他重要機構,還包括總審計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和國會預算辦公室( 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樓主| 發表於 2008-11-6 19:38:54 | 顯示全部樓層
(二)司法機關

美國的司法機關主要由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11個上訴法院(United States Sentencing Commission) ,91個地方法院(Lower Courts),以及三個有特別裁判權的法院(Special Courts)以及聯邦司法中心(Federal Judicial Center)等機構組成。

最高法院和聯邦法院的院長和法官由總統提名,由參議院批准任命。最高法院是美國最高一級法院,也是聯邦憲法特別設立的唯一法院。最高法院由一位首席大法官和8位大法官組成。根據憲法,最高法院有憲法解釋權,可以宣佈聯邦和各州的法律違憲,對涉及大使、公使、領事、及州當事人之案件有初審權,還有處理下級法院所審理案件的上訴裁決權。無論初審和終審,最高法院的判決都是最終判決。

每個上訴法院有3-15名上訴法官, 它們受理多數不服地方法院判決的上訴案件,並有權復審聯邦獨立機構的命令和裁決。上訴法院的判決一般也應視為是終審判決。

地區法院是聯邦法院系統的基層法院,每一地區法院有1-27 個法官。聯邦地區法院審理各區內涉及聯邦政府的各類案件(如濫用郵遞、盜竊聯邦政府財物等)、不同州公民間、美國公民與外國公民的訟案。特別法院的法官也是在參議院的建議、認可下由總統任命,終身任職。主要索賠法院、關稅及專利權上訴法院等。

另外,州、縣、市各級法院體系不屬於聯邦法院體系面自成一格。
發表於 2008-11-6 19:38:59 | 顯示全部樓層
早晨吖cdo大佬
 樓主| 發表於 2008-11-6 19:40:34 | 顯示全部樓層
二、美國政府行政部門機構設置

美國聯邦政府 行政部門主要有三部分構成:總統和白宮、19個部、60多個獨立的局及4各准官方的機構。

(一)總統和白宮

1、總統 美國聯邦憲法規定,總統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兼武裝部隊總司令。美國總統也是世界上最有權力的職位之一,在立法方面,他可以否決國會通過的任何法案,即有立法否決權;可以在每年一度的國情咨文、預算諮文、經濟諮文及各種專門問題的諮文中,向國會提出立法倡議,即立法倡議權;他還有權召集國會特別會議;在司法方面,總統提明任命聯邦法官,包括最高法法院成員在內,但要獲得參議院的認可;還可以對任何被判破壞聯邦法律的人——被彈劾者除外——作完全或有條件的赦免;在行政方面,總統可以發佈法令、條例和指示,可以任免公務官員,但高級官員(包括內閣部長、副部長、助理部長等)要得到參議院的批准;有權徵召各州的國民警衛隊為聯邦服務;在戰爭或國家危急時,國會可以予總統更大的權力,以處理國家經濟和保護合眾國的安全。有權宣佈緊急狀態,統帥和指揮武裝部隊;在外交事務中,他負責合眾國和外國之間的關係。有權代表美國同外國政府建立外交關係和締結行政協定等。有權任命任命大使。但締結條約和任命大使均須經由參議院的批准。等等。

總統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可連任一次。在總統死亡、辭職或喪失能力的情況下,由副總統接替總統的職務。

2、總統內閣 美國政府最高決策機關為總統內閣。總統內閣由總統根據施政事實上的需要而設立。內閣成員由處理具體的國家及國際事務各部部長和總統指定的其他官員組成。從法律上說,內閣實際上只起總統助手和顧問團的作用,沒有集體決策的權力。布希政府重要的內閣成員及重要官員中,除副總統理查•切尼(Richard B. Cheney)和國務卿柯林•鮑威爾(Colin Powell)外,還包括14個部的部長,即農業部部長安•威尼曼(Ann M. Veneman) 、商務部部長唐•埃文斯(Don Evans)、國防部部長唐納德•拉姆斯菲爾德(Donald Rumsfeld)、教育部部長羅德•派奇(Rod Paige)、能源部部長斯潘塞•亞伯拉罕(Spencer Abraham)、醫療和社會事務部部長托米•湯普森(Tommy Thompson)、住房和城市發展部部長梅爾•馬丁內斯(Mel Martinez) 、內務部部長加利•諾頓(Gale Norton) 、勞工部部長趙小蘭(Elaine Chao)、運輸部部長諾曼•梅內塔(Norman Mineta)、財政部部長保羅•奧尼爾(Paul O’Neill)、退伍軍人事務部部長安東尼•普林西比(Anthony Principi)、司法部部長約翰•阿什克羅夫特(John Ashcroft)和國土安全部部長湯姆•裏奇(Tom Ridge)。此外,白宮辦公廳主任安德魯•卡德(Andrew H. Card, Jr.)、環境保護局局長克利斯蒂•懷特曼(Christie Todd Whitman)、管理和預算局局長米切爾•丹尼爾斯(Mitchell E. Daniels, Jr.)、國家藥品控制政策局局長約翰•沃爾特斯(John Walters)、美國貿易代表羅伯特•佐立克( Robert B. Zoellick)也都是內閣成員。
 樓主| 發表於 2008-11-6 19:41:0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二叔公 於 2008-11-6 07:38 PM 發表
早晨吖cdo大佬


早晨,大叔
發表於 2008-11-6 19:41:5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DO 於 2008-11-6 07:41 PM 發表


早晨,大叔

靓妹食饭未
 樓主| 發表於 2008-11-6 19:42:01 | 顯示全部樓層
3、白宮的“政研室” 美國總統許多重要的決策和規劃,來自於在白宮設立的若干重要的政策研究機構,如國家安全委員會、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管理和預算辦公室、國家藥品控制辦公室、政策研究辦公室、科學和技術政策辦公室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等。

國家安全委員會(The 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是根據《1947年國家安全法》(the 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1947)成立的,設在總統行政辦公室。目前這屆委員會,主席由布希總統擔任,其他法定成員包括副總統切尼、國務卿鮑威爾和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亨利•謝爾敦將軍(Gen. Henry H. Shelton)擔任委員會的軍事顧問,中央情報局局長喬治•特內特(George J. Tenet)擔任情報顧問。白宮辦公廳主任卡德(Andrew H. Card, Jr.)、財政部長奧尼爾、總統安全事務顧問賴斯(Condoleezza Rice)、、總統經濟政策助理拉裏•林德塞(Larry Lindsay)也都是委員會常任委員,通常都被邀請參加會議。其他官員被邀請參加相關的會議。 國家安全委員會幫助總統制定有關國家安全的國內外軍事、情報和經濟政策。

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Council of Economic Advisers):主要任務是負責研究、分析國內各部門和國際經濟問題,評估聯邦政府的各項經濟政策,準備每年的《總統經濟報告》, 在國家經濟發展方面向總統提出政策建議。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是根據《1946年就業法案》(the Employment Act of 1946) 成立的,最初隸屬于總統辦公室,1953年根據美國政府的“機構重組計畫”成為獨立的政策研究機構。委員會由3名成員組成,均須經參議院的建議和審查,並由總統任命。現任主席為羅伯特•胡巴爾德(Robert G. Hubbard)。 根據《2002年總統經濟報告》,除3位委員外,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還任用了30多名學有所長的經濟學家和統計學家。

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的前身是“預算局”,成立於1939年。辦公室編制20人,現任主任米切爾•丹尼爾斯(Mitchell Daniels, Jr.),設有兩名 副主任以及負責預算、立法、行政、經濟政策、能源(自然資源、科學)、國家安全和外交等事務的多名主任助理。 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通過審查各行政部門的組織結構和管理程式,協助總統維持一個有效的政府;制定有效的協調機制,協助總統,加強政府各機構之間的合作;幫助總統準備預算和制定政府的財政計畫;審查和控制政府的預算,幫助總統制定改革政策,尤其是及時向總統報告政府的財政負擔。

政策研究辦公室(Office of Policy Development)由國內政策委員會和國家經濟委員會組成,它們都負責向總統提供建議,幫助總統制定、協調和執行國內經濟政策,同時也在其他的政策方面向總統提供建議。國內政策委員會(The Domestic Policy Council )成立於1993年8月16日,主要負責審查總統國內經濟政策的研究和執行情況,協調聯邦政府各機構間的合作。國家經濟委員會(National Economic Council)成立於1993年1月25日,主要負責協調總統經濟政策的制定,向總統提供經濟政策建議。委員會還負責保證經濟政策決策的實施。國家經濟委員會主席由總統經濟政策助理拉裏•林德塞擔任。

環境品質委員會(The Council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 --CEQ)是根據《1969年國家環境政策法案》(the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 of 1969--NEPA)成立的。設在總統行政辦公室。根據《1970年環境品質改善法案》( The Environmental Quality Improvement Act of 1970 ),專門成立了“環境品質辦公室”(OEQ),向委員會提供專業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支持。委員會主席同時也擔任辦公室主任,由總統任命。根據法律的要求,委員會負責評估、協調聯邦政府的行動,向總統提供有關國內和國際環境政策方面的建議,為總統準備向國會提交的年度環境品質報告。此外,委員會還負責審查聯邦政府各機構和部位執行有關國家環境政策的各法案的情況。

國家藥品控制政策辦公室(Office of National Drug Control Policy)是根據《1988年國家反毒品法案》( the National Narcotics Leadership Act of 1988)成立的。辦公室編制14人,目前的實際成員有8人。辦公室負責制定國家毒品控制的政策、目標、優先次序和實施手段,每年的年度報告,提出反毒品戰略和國家反毒品的預算報告。在組織、管理、預算等涉及反毒品活動的各個方面,向總統提出建議。同時,也負責審查政府各機構履行反毒品戰略的執行情況。  

科學和技術政策辦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是 根據《1976年國家科學和技術政策、組織和優先次序法案》( the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Organization, and Priorities Act of 1976)成立的,設在總統行政辦公室。科學和技術政策辦公室負責為總統提供科學、工程和技術分析報告,以及有關重要的政策、計畫和聯邦政府的各種項目。 從科學方面,對各個領域的問題,包括經濟、國家安全、醫療、對外關係和環境等問題,向總統提供建議。對於聯邦政府在科學和技術方面的工作努力的規模、品質和有效性,進行評估。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是根據1963年1月15日總統11075號行政命令創立的,原名是“貿易談判特別代表辦公室”。根據《1974年貿易法案》( The Trade Act of 1974 ),成為總統行政辦公室的一個機構,負責處理貿易協定,制定和實施貿易政策。經《1988年綜合貿易和競爭力法案》(The 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of 1988 )授權,貿易代表被賦予了諸多新的權力,包括執行“301條款”。美國貿易代表相當於大使,直接對總統負責,全權負責處理有關美國在世界貿易組織中的一切活動,包括討論、召集會議和談判,以及在OECD內涉及貿易和商品問題的事務,在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和其他多邊機構中涉及的貿易問題和其他多邊和雙邊的貿易談判。現任美國貿易代表羅伯特•佐立克(Robert Zoellick),另設有副代表四人,三位在華盛頓,一位駐在日內瓦。其他成員包括:紡織品談判首席代表、特別貿易談判代表、負責農業、亞太地區、中國、國會事務、環境和自然資源、歐洲和地中海、日本、監督和履行、北美事務、政策協調、媒體、WTO和多邊事務、西半球事務的多名貿易代表助理。

美國貿易代表也是美國進出口銀行( the Export-Import Bank)和海外投資公司( the Overseas Private Investment Corporation)的董事會成員,是國際貨幣和金融政策的國家諮詢委員會成員。
 樓主| 發表於 2008-11-6 19:43:1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二叔公 於 2008-11-6 07:41 PM 發表

靓妹食饭未


聽聞有人搞左個飯局,唔知有冇請志雲主持!
 樓主| 發表於 2008-11-6 19:43:54 | 顯示全部樓層
(二)部的機構設置

目前,美國共設有20個部,它們是農業部、商務部、國防部、空軍部、陸軍部、海軍部、國防局、教育部、能源部、醫療和社會服務部、住房和城市發展部、內務部、司法部、勞工部、國務院、交通部、財政部、退伍軍人事務部和國土安全部。

經過多年的演變,美國許多部的行政機構設置均很龐大,在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以下僅以美國商務部和財政部為例。

美國商務部 成立於1913年3月4日,是從原“商務和勞工部”(成立於1903年2月14日)中分離出來的。有關勞工方面的事務,由勞工部負責。根據法律,美國商務部的主要職責是促進國家的對外貿易、經濟增長和技術進步;提供各方面的幫助和資訊,提高美國企業在世界經濟中的競爭力;防止來自國外的不公平貿易競爭;為企業和政府決策部門,提供社會和經濟統計數字和分析報告;支援科學和技術成果的利用,環境和海洋資源的利用;確保專利和商標,制定技術發展政策。商務部的最高機關是部長辦公室,負責主持商務部的一切工作,向總統提供有關聯邦政府政策、工商業和國家經濟方面的建議。

商務部下設多個局和辦公室,各司其職,如經濟和統計局、出口管理局、經濟發展局、小企業發展局、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 和技術管理局。

經濟與統計局的主要職責,是向部長和其他政府官員提供有關經濟發展、經濟預測及宏觀和微觀經濟政策。經濟和統計局由普查局和經濟分析局組成。普查局( Bureau of the Census)作為一個永久性的機構,成立於1902年3月6日。其主要職責是根據憲法的授權,提供人口方面的普查資料。根據美國法律,普查局應當每10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法律規定,普查局所搜集的任何有關個人、家庭和機構的數位,必須經過嚴格地確認,並只能用於統計目的。普查局負責:每10年進行一次人口和住房普查;在各州和地方政府範圍內,每5年進行一次工業普查,包括製造業、礦業、建築業和交通運輸業;通過經常性的調查,提供各方面的資訊;綜合美國外貿方面的統計,包括進出口數字;經各州和地方政府要求,進行各種專門的普查;發表人口方面的預測數字。經濟分析局(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負責:美國國家經濟核算,綜合各種經濟資料,提供重要的經濟資訊,諸如經濟增長、地區發展和美國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國民收入和生產核算,包括國民產出的生產、分配和使用情況,估算國家的有形財富、投入和產出表;地區經濟核算,提供各地區、州和大城市區的個人收入、人口和就業情況,各州的總生產的估計;國際經濟核算帳戶,由美國與外國的國際交易(收支平衡)和美國的國際投資構成組成。此外,經濟分析局還定期對美國在海外的投資和外國在美國的投資情況進行普查,並發表有關的數字。

出口管理局(Bureau of Export Administration)作為商務部內一個獨立的機構,成立於1987年10月1日。根據美國《出口管理法案》(the Export Administration Act),其主要職能是負責促進出口和管制出口。出口管理局負責制定美國的“二元”(dual-use )商品,包括技術、軟體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出口控制政策,處理出口許可申請,實施出口控制法。這些行動一方面是為了防止武器擴散,同時也是出於加強國防工業基礎、確保國家安全和某些對外政策目標方面的考量。

經濟發展局(Economic Development Administration)是根據《公共任務和經濟發展法案》(the Public Work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ct )于1965年成立的。旨在幫助美國國內各地方經濟的發展,包括農業地區和某些不屬於主流經濟、經濟發展遲緩的城市社區。經濟發展局主要是通過向某些專案,如基礎設施建設、計畫和協調、經濟調整提供一些公共政策方面的支持和援助,包括基金方面的支援,以減少這些地區的失業。在經濟發展局的計畫援助( Planning Grants)中,多是針對各州、地方政府、社區,以幫助其制定有效的經濟發展政策和發展計畫,並提供技術和資金方面的支援,包括產業研究、管理、自然資源開發和促進出口等等。

國際貿易局(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成立於1980年1月2日,其主要任務是促進對外貿易,加強美國的國際貿易和投資地位。在進口方面,主要職責是保護美國企業免受不公平貿易行為的侵害。國際貿易局由一位元負責國際貿易事務的助理部長擔任局長,他也負責向美國貿易代表提供專業和情報方面的支持。國際貿易局內分設多個部門:進口辦公室負責裁定以否應對某進口商品實施有關的反傾銷措施;市場准入和申請辦公室負責分析、制定和執行美國國際經濟政策,為美國公司開拓海外市場,改善美國的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地位;貿易發展辦公室負責在國際貿易和投資方面提供建議,支持美國的工業部門,加強美國國內出口競爭力,促進美國企業參與國際市場。此外,還設有“出口支援中心”(Export Assistance Centers--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負責向美國企業提供有關出口方面的資訊和其他各種支援。

小企業發展局(Minority Business Development Agency) 根據總統行政命令于1969年成立,設在商務部,負責制定國家小企業發展計畫,支援小企業,使其能夠有效、平等地參與美國的自由企業制度,克服各種社會和經濟障礙。小企業局的另一重要任務,是加強政府與小企業間的合作,為小企業拓展市場空間和商業機會。

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National Oceanic and Atmospheric Administration)是 根據美國政府1970年第4號“重組計畫” (Reorganization Plan)成立的, 設在商務部,主要職責是預測、監察、分析環境的變幻,及時預測,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自然資源,促進經濟增長,加強環境安全。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由國家氣象局(National Weather Service)和國家環境衛星、資料和資訊服務局(National Environmental SaTELlite, Data, and Information Service)組成。

技術管理局(Technology Administration)是1988年由國會批准成立的,設在商務部,是美國政府與美國產業界進行合作的主要技術機構,旨在向企業提供資訊,加強美國企業的競爭力。技術管理局由多個部門組成,包括技術政策辦公室、國家技術資訊局和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所等。技術政策辦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Policy)的主要任務,是向私人部門提供支持,旨在推進技術政策,最大限度地發揮技術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增強美國產業的競爭力,保護產業界的利益。此外,也負責支持聯邦、州、和地方政府官員、產業界和學術機構的技術能力,以促進美國的國家技術發展和美國經濟的競爭力。 國家技術資訊局(National Technical Information Service)已經成為是美國最大的科學、技術、工程及其他與商業有關的資訊中心。其主要的資訊來源是美國各政府機構,此外也廣泛地搜集各種技術研究報告、國外和國內的貿易情況、商業和管理研究、社會經濟和貿易統計數位、電腦軟體和資料庫,醫療保健年度報告,以及其他各種資料和全球競爭性情報。國家標準和技術研究所(The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NIST) ,主要任務是幫助企業界開發新技術,改進產品品質和生產過程,以新的科學發現為基礎,加速產品的商業化,以加強美國經濟,改善工作品質,改進應用技術,提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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