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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笑傲江湖

救灾物资遭遇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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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5-19 07:29:34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2008-5-19 07:56:40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们的钱拿出去,要合理分派到各灾区.也要钱和物资分给灾民.不是用来抢的.杀了这些没有良心的人
發表於 2008-5-19 07:56:59 | 顯示全部樓層
發表於 2008-5-19 08:10:52 | 顯示全部樓層
抢东西的这帮人也太可耻,太让人气愤了
發表於 2008-5-19 08:21:02 | 顯示全部樓層
太可耻我们的钱拿出去,要合理分派到各灾区
發表於 2008-5-19 08:27:14 | 顯示全部樓層

人性的丑陋

發表於 2008-5-19 08:50:38 | 顯示全部樓層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
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發表於 2008-5-19 08:56:05 | 顯示全部樓層
严重鄙视这些人。
建议派兵护送,如有哄抢,立马鸣枪。
非常时期要用非常手段,看过泰坦尼克都知道,逃生时敢抢夺救生设备的立马会被枪毙。
發表於 2008-5-19 09:09:44 | 顯示全部樓層
可耻,像这样的人当场毙了他,这里的治安也太差劲了
頭像被屏蔽
發表於 2008-5-19 10:32:4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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