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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3-4 01: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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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星 在 2007-3-2 07:36 PM 發表:
如果我盲目 = 你從來未見過光明
如果我盲目 = 我從280買金都盲目追隨到730, 到今天即使是700 也只是開始
如果我盲目 = 分析師的盲目, 不關我事...我負責買賣
如果我盲目 = 我已習慣了盲目賺錢, 不需要光明虧錢 ...
本人很少出聲.但孖展為甚麼不能視為投資?以本人為例,在上年9月在570.3揸了10手.雖然短期波動,但要視乎個人心態.本人在今年685.4平倉.雖然有大概12萬利息要付,但也有70多萬利潣.只要方向正確.孖展當投資又何不可,本人認同金星兄投資以年結的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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