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海論壇 - 縱橫匯海財經網站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3684|回復: 1

俄軍追逐商船 公海胡亂開火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09-2-20 12:48:5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中國貨船「新星」號14日在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參崴)附近海域被俄羅斯邊防巡邏艦開火擊沉,船主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19日發表聲明稱,俄邊防巡邏艦是今次事故的肇事元兇,並呼籲全世界強烈譴責俄邊防部隊公然踐踏人權的野蠻行為。

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上協調救助中心15日宣布,俄「海岸」號邊防巡邏艦當天救助了一艘在日本海因天氣原因遇險的塞拉利昂籍貨輪「新星」輪(NEWSTAR),並救出8名外籍船員。事實上,俄邊防巡邏艦正是此次事故的肇事元兇。船公司19日發表嚴正聲明,公布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據報道,船公司發表聲明指出,「新星」號是由吉瑞祥(香港)船務有限公司以光租的方式,於2006年從浙江通宇公司租賃經營。為經營方便,將原船名「鑫通宇108」改為「NEWSTAR」(新星),並懸掛塞拉利昂旗,但該船完全屬於中國公司的財產。

在租期內,船舶的運營由期租人決定。「新星」號從泰國曼谷裝載4978噸大米於9日到達俄羅斯納霍德卡港。在卸貨過程中,俄方以貨損為藉口命令停止卸貨,索要33萬多美元賠償金,並毫無理由地把該船扣留在泊位上卻不安排卸貨,至11日才安排繼續卸貨。當晚卸貨完畢,俄方代理把該輪安排在納霍德卡港拋錨。

正常情況下,船舶卸完貨後,代理應及時辦理船舶離港手續,但該代理遲遲不為該輪辦理離港手續。經多方努力要求辦理清關未果,船長在期租人同意下,於12日晚開航。

俄艦公海動武坐視船沉

至13日,俄方指「新星」號沒有辦理手續擅自離港,派出邊防巡邏船追截。俄邊防巡邏艦在公海上追上「新星」號後,用重機槍和火炮不斷射擊。獲救船員反映,射擊時間長達數小時,將該輪打得遍體鱗傷,並導致船身多處破損,海水湧進貨艙。

聲明又指出,俄邊防巡邏艦不顧該輪安危,逼迫該輪返回納霍德卡港。「新星」在被迫返航途中,船艙嚴重入水,不斷下沉。至15日凌晨3時06分,船長向期租人報告船艙大量進水,情況十分嚴重,要求聯繫代理安排拖輪。之後,所有發給船長的電文均未回覆,船舶失去聯繫。隨後,船公司接到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的電話,核實「新星」輪是否發過SOS求救信號,船公司才得知該輪遇難。

事故發生後,船公司聯繫海上搜救中心等相關部門,獲得相關信息,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給了船東很多幫助。中國駐哈巴羅夫斯克總領事館派出領事及時趕到納霍德卡港,幫助獲救船員。同時,船公司向有關部門請求給予支持:要求俄方全力搜救失蹤船員,要求俄方保證獲救船員的安全和人身自由,並安排衣食住行、提供醫療保障,要求俄方全力救助船舶,避免損失擴大,要求俄方妥善處理遇難和失蹤人員的善後事宜,盡快賠償損失,以及要求俄方立即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肇事者責任,並賠償我方所有損失。

事發當日,船公司立即成立應急小組,並已派出小組成員赴俄羅斯處理善後事宜。

俄應對船員遇難負全責

船公司的聲明又指出,俄羅斯邊防部隊在公海使用重機槍和火炮對「新星」號長時間開火,並脅迫該輪返回俄羅斯港口,造成船毀人亡的慘劇,這種行徑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慣例,也是對人權的公然踐踏。船公司對此表示強烈抗議和譴責。

船公司表示,當「新星」號面臨傾覆危險時,俄羅斯邊防部隊顯然沒有提供及時的救援,由於「新星」號救生艇操作系統受損,16名船員棄船後,只能登上狹小的救生筏,導致一艘救生筏上的8名船員失蹤。假如在該輪船員被迫棄船時,讓他們直接登上邊防部隊的船,就不會導致8名船員遇難。因此,俄邊防部隊對於8名船員遇難應負全部責任。

顛倒黑白「兇手」變「救星」

吉瑞祥船務表示,從互聯網上看到,俄方媒體的報道中隻字未提邊防部隊朝商船開火的事實,只宣稱邊防部隊的船隻救起8名船員。在這種顛倒黑白的宣傳中,肇事者反而被說成了救星。尤為令人憤慨的是,俄邊防部隊竟然對俄媒體宣稱,「新星」號因載有走私貨物而遭到俄有關機關扣押,這種彌天大謊,充分暴露了俄邊防部隊試圖掩蓋事實真相、推卸責任。因此,船公司請求俄中兩國政府組成聯合調查組,全面客觀的查清事情的經過,並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聲明稱,「新星」號原船東是浙江通宇船務有限公司,光船租賃給吉瑞祥船務,該輪由國內保險公司承保,完全屬於中國公司財產。俄方應迅速追查肇事者和責任方,盡快賠償我司和各方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俄方應當立即書面向獲救船員和遇難船員家屬道歉,並向「新星」號船東和租船人道歉。
發表於 2009-3-6 16:50:3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是来加油的,大家好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匯海論壇 - 縱橫匯海財經網站

GMT+8, 2024-12-16 03:41 AM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